延庆区关于做好稳就业促创业工作的若干措施

三龙创业 阅读:578 2024-01-30 05:01:26 评论: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创业的有关文件精神,为积极应对当前形势下经济运行的压力,切实促进各类群体就业创业,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延庆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01

开发优质岗位,支持企业稳定发展

1.开发优质就业岗位。充分发挥区内培育和扶持重点产业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全力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劳动者就业增收,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围绕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在有机农产品、农业观光等一产精品优势产业项目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稳定就业;以筹办举办冬奥会、后世园开发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围绕冰雪体育、高端民宿、生态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等产业开发就业岗位,服务绿色大事,实现就业增收;围绕高精尖产业和中关村延庆园建设,在现代园艺、体育科技、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无人机等重点培育产业开发就业岗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用好“延海对接”平台和招用城市公共服务类岗位等机制,强化劳务合作,促进区域内劳动力输出就业。加强统筹协调,对于政府购买服务的编外合同制、协管员等辅助性用工岗位,鼓励招用本地劳动力。

2.促进各类群体就业。进一步优化就业环境,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户籍劳动力、退役士兵和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多渠道发布岗位信息,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市场择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广泛宣传就业政策,促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户籍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加强“妇”字号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开展传统手工艺技能培训,支持农村妇女居家就近就业。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做好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工作。用好托底援助机制,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招用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完善“互联网+残疾人就业服务”模式,为残疾人提供精准化就业帮扶服务。

3.推进青年就业见习。启动并实施青年见习计划(2019年至2021年),组织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活动,积累就业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参与见习活动可享受市、区两级见习补贴,市级见习补贴为本市当年月最低工资,区级见习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企业举办的技工学校)残疾人学生参加实习见习的,见习单位和残疾人学生可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1500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最长不超过6个月(含)的实习见习补贴(不与青年见习计划重复享受)。

4.吸引集聚优秀人才。畅通区外人才回调渠道,提供一定数量的机关、事业岗位用于区外优秀在编人才回调安置。对符合延庆发展需求和资格条件的人员,按照身份相符、人岗相适、专业对口的原则,对等安排相应职务或聘任到相应岗位。开启聘用人才绿色通道,对具有副高级职称(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出站人员、技师(含)以上高技能人才等人员,相应简化招聘程序。建立人才资源专项编制储备,由区编办负责动态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使用,用于招聘补充延庆紧缺专业人才。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担任乡村振兴协理员,协助加强农村党建、发展特色产业、建设美丽乡村,提升治理水平,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5.落实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市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建立区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新招用登记失业人员中的“4050”(女满40周岁或男满50周岁)以上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人员、初次进京的随军家属、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及农村就业困难劳动力,按照就业困难人员标准,享受市级8000元/年的岗位补贴和规定标准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五年。招用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的享受规定标准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三年。落实区级岗位补贴政策,在市级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在延庆区注册的用人单位招用延庆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给予3000元/年的区级岗位补贴,招用农村劳动力的给予1800元/年的区级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五年。落实市级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后可享受为期三年一轮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劳动力的,对在本单位连续就业不超过3年(含)的残疾人职工,每人每年按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享受岗位补贴;对在本单位连续就业超过3年的残疾人职工,每人每年按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倍享受岗位补贴。建立残疾人就业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劳务派遣企业每安置1名残疾人稳定就业,给予1000元奖励。

6.优化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加强软硬件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运用“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模式,向求职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优质就业服务。推进基层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改善公共就业服务设备设施,提供“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发挥就业创业指导员作用,对就业困难群体开展“一对一”精细化就业帮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全面落实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合并办理政策,减少企业办理事项。取消就业失业相关手续办理中的各类证明材料。逐步实现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失业保险待遇网络申报。

7.加强就业考核激励。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结合乡镇街道就业再就业重点工作具体情况制定目标责任书,开展对乡镇街道年度就业再就业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完成工作指标任务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就业活动经费;对完成工作指标任务且考核排名前五位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就业活动经费。

8.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本市上年度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按市政府2018年3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9.持续优化金融服务。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规模,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创业就业,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对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成效突出的银行等机构,可按照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的1%给予其奖励。

10.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对企业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的监督管理,鼓励企业与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督促企业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稳定就业岗位。

02

完善创业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11.鼓励延庆籍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针对延庆籍毕业未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新创办的经营实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在开办业务环节设立绿色通道,提供优质便捷的商事服务。对于在延庆新注册且在延庆区域内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经济实体,可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申请房租补贴,按合同金额50%给予租金补贴,当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期限为三年(在中关村延庆园创办企业的享受园区政策)。加强创业贡献激励。自其区域经济发展综合贡献形成之日起,前三年以其区域经济发展综合贡献对应部分的100%给予奖励,后两年以其区域经济发展综合贡献对应部分的50%给予奖励,奖励总额每户最高不超过30万元。已获得区级政策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此政策。

找好的创业项目_创业找好项目的方法有什么_创业找好项目加盟

12.支持创新创业。在延庆园创办科技型企业,对掌握或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人才和团队,开展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的,按照设备购置、房租、研发投入等实体投入的30%,给予一次性创业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优秀大学毕业生团队在延庆园创办科技创新型企业,经营良好,对延庆园创新创业具有一定引领带动作用,并做出一定经济贡献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创业资助资金。对在延庆创业的应届毕业生,本人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10%,创业企业属于高精尖、文化创意等本市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创新创业成效突出的,可办理进京手续。

13.提供智力支持。发挥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作用,强化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三级联动,为有创业意愿且具备创业素质的人员提供创业指导。持续加强区创业导师专家库建设, 面向创业人员免费提供“五诊式”(新企业“导诊”、常规企业“门诊”、重点企业“出诊”、困难企业“会诊”、特需企业“急诊”)服务。积极组织创业沙龙、创业座谈等交流活动,搭建导师与创业者、创业者与创业者之间分享创业历程与经验的平台,鼓励支持创业企业组建联合组织,强化内部学习、外部交流,推动共同发展。

14.提供场地支持。利用中关村延庆园现有资源,建立回乡创业孵化园。将项目开发及使用、创业孵化等有机结合,提高创业孵化成功率。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员创办企业,符合延庆产业发展方向的,可以入驻回乡创业孵化园,享受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关村延庆园相关政策扶持。其中,经中关村延庆园认定的优秀创业项目,可低价租用或免费使用一定面积的办公场地(或工位),时限最长可达三年。依托现有农民合作社、农业规模种养基地盘活闲置厂房等存量资源,建设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吸纳各类人才入驻创业。鼓励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为农村人才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

15.提供融资支持。各类符合贷款资格的创业人员,以个人借款人申请贷款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万元,并由财政部门据实全额贴息。与他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万元,并由财政部门据实全额贴息。创办企业以小微企业借款人申贷,根据实际招用符合条件人员人数确定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0万元,由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在中关村延庆园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可在中关村延庆园进行贷款融资。对高新技术企业从金融管理部门核准的金融机构获得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贷款融资,按照实际支付利息总额的50%给予贷款贴息支持,每年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连续贴息年限不超过三年,三年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6.推广创业成果。立足绿色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关村延庆园管委会、区科委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大赛、优秀项目遴选等评比活动,持续营造“政府支持、创企参与、群众关注”的良好创业氛围。推荐优秀创业项目参加市级“创业北京”和国家级“中国创翼”等创业创新大赛,并持续提供宣传推广服务,提升企业影响力。

17.给予创业奖励。回乡创办企业的各类人员,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个财务年度内实现盈利,并在盈利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年报)5万元以上的企业,可于该年度申请创业奖励,符合条件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奖励。组织优秀创业企业评选,每两年评选出10个优秀创业企业,给予每个优秀创业企业5万元的创业明星奖金。残疾人劳动力自主创业的,可申请享受最高不超过4万元的自主创业补贴,并按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18.鼓励带动就业。设立创业带动就业奖励资金,对于各类人员新创办企业,带动就业效果明显,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并签订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年度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当年新招用延庆籍城乡劳动力10人至20人的1000元/人·年;21人至50人的1200元/人·年;51人-99人的1500元/人·年;100人以上的2000元/人·年,奖励期限最长为3年。

19.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就业。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以“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促进生产与市场有机衔接,带动农户增产增收。返乡下乡人员首次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1年以上、招用人员达到一定规模的,可申请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按京人社事业发〔2019〕161号文件执行)。

03

加强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就业质量

20.组织免费培训。面向延庆籍城乡劳动力,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保障冬奥会和后世园,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以冰雪体育、园艺花卉等产业为重点,按照企业培训需求,开展订单式免费培训。结合就业创业、提升劳动技能的培训需求,开展无人机驾驶员、滑雪教练员等200余个工种的菜单式免费培训。

21.发放取证补贴。延庆籍城乡劳动力取得大型客车(A1)机动车驾驶员等50种资格证书的,可凭培训机构开具的发票申请823元至元不等的培训补贴(具体职业工种、级别及补贴标准以当年度大培训工作联席会办公室发布的公告为准)。延庆籍参训学员在培训结束后六个月内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特种设备作业证》证书,给予领证奖励,其中初级证书奖励1000元/人,中级证书奖励1500元/人,高级证书奖励2000元/人。

22.促进就业创业。对培训前未就业的延庆籍人员,在培训期间或培训考核合格后,六个月内实现就业的,给予每人4000元的就业奖励(就业以社保缴纳记录为准,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自谋职业人员除外)。对符合条件的延庆籍人员开展免费创业培训,按照不超过2400元/人的标准对培训机构进行补贴(分两阶段发放: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的,按照60%比例给予补贴;培训结束一年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创业成功的,再按照40%比例给予补贴)。给予创业成功的参训学员5000元至元不等的创业奖励。

23.完善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根据高素质农民需求,优化调整农技推广机构等各类农业农村教育培训资源,支持把课堂开到田间地头、养殖场所等生产第一线,鼓励农民通过“不离家、不离乡、不离业”的“半农半读”方式就近就地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建立完善实训基地,为高素质农民提供创业培训、职业培训、专业培训,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形势下做好稳就业促创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发挥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工作调度、建立考评体系,强化保障资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稳就业促创业和培训服务工作。

本实施意见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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