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杆:2023年度创新创业带动就业“310”示范典型和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县、示范乡镇(街

三龙创业 阅读:460 2024-01-20 11:03:00 评论:0

为做好2023年度全州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相关工作,经龙山县全民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决定开展龙山县2023年度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和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县、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申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名额

(一)“310”项目:推荐2户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个体工商示范户(含家庭农场)、2家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民营企业、2家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农民专业示范合作社。

(二)“1510”项目:推荐1个创业示范县、1个创业示范乡镇(街道)、2个创业示范社区(村)。

二、申报条件

(一)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个体工商示范户(含家庭农场)、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民营企业、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农民专业示范合作社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具有发展潜力。

2.创业时间在1年以上5年以内;即申报2023年示范典型,注册登记时间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3.合法经营,社会效益良好,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

4.个体工商户年平均稳定吸纳就业5人以上、民营企业年平均稳定吸纳就业20人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平均稳定吸纳就业30人以上.(不包括创办人或领办人,稳定吸纳就业1人是指连续就业6个月以上,或年度累计用工100个以上)同等条件下,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重点群体就业较多的个体工商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大的企业优先推荐评选。

5.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无安全事故、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不良记录。

6.依法纳税,无提供虚假财务信息、逃避缴纳税款等不良失信行为记录。

7.恪守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无拖欠工资、欠缴社保费等记录。(其他条件原则上按照州人社发〔2023〕25号文件规定执行)

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的市场主体,且带动能力强、从事的产业为当地主导产业或政府大力鼓励支持的产业,可适当放宽时间限制。已被认定为省级、州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创业项目(生产经营场地、路演人员)不得申报参与此次评选活动。

(二)创业示范县、创业示范乡镇(街道)、创业示范社区(村)申报条件:

1.创业示范县、乡镇(街道)的申报条件:

(1)当地党委政府出台了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相关政策,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聚焦创业带动就业,建立了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的规划措施。

(2)当地创业氛围浓厚,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整体就业形势稳定。

(3)上级下达的年度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且带动城乡就业效果稳定、显著,有据可查。

(4)因创新创业引领拉动,当地GDP增速高于同期全州平均水平,并涌现了一些新产业、新业态和突出的工作亮点。

(5)本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财政预算到位,各项扶持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社会评价反响好。

2.创业示范村(社区)的申报条件:

(1)本村(社区)制定出台了切实可行的创业带动就业具体工作规划,创业底数清楚,创业就业氛围浓厚。

(2)上级下达的创业带动就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且带动城乡就业效果稳定、显著,有据可查。

(3)近两年各项创业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本村(社区)产业发展有规模、有特色,吸纳带动就业能力强,涌现了一批创业带动就业的好典型,创业工作有亮点。

3.申报以上示范典型的单位出现以下情况不得申报:一是辖区党政主要领导因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问题、二是辖区域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受到上级党委政府问责、三是辖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出现重大违法案件、四是辖区社保基金出现重大违法案件、五是辖区因农民工欠薪引发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六是已获得“1510”示范典型表彰奖励的不得申报,不能重复享受奖励资金支持。(其他条件原则上按照州人社发〔2023〕2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评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项目申报(2023年11月3日至11月5日 )

通过多方式、多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动员市场主体、创业者协会会员企业、乡镇(街道)、社区(村)和创业孵化基地申报。坚持自主申报的原则,根据相关流程,向龙山县创业创新指导服务中心或长沙-龙山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民安街道宝塔社区龙山产业开发区9号楼A栋长沙-龙山就业创业孵化基地202、208办公室)申报。

(二)资格审核、县市初评(2023年11月6日至11月9日 )

11月6日至11月7日,申报对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填写表格、准备资料,并递交书面申报材料。收到申报对象递交的书面申报材料后,11月 8日举行路演比赛,11月9 日现场组织创业指导专家按照摸清实情、据实评价、量化打分要求进行实地核查,初审完成后将拟推对象名单公示。将相关申报材料于11月9日前报送至县创业创新指导服务中心(申报资料不齐或未按考评计分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未对考评计分表逐项考评计分及逾期申报的概不受理)。

(三)综合评审、公示奖励(2023年11月9日至11月20日)

2023年11月9日-11月20日,按照相关规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州财政局及州直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开展综合评审。其中“310”项目采取资料评审(占比20%)、项目路演(占比50%)、实地核查(占比30%)方式进行,综合三项得分确定2023年度拟奖励对象;创业示范县市(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按照实地核查(占比60%)、资料评审(占比40%)综合两项得分确定2023年度拟奖励对象。

2023年11月25日,拟表彰奖励项目和名单报州创新创业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奖励项目(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励。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对象推荐材料。内容包括创业就业简要事迹、亮点、效果等(1000字以内)。

(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复印总证)。个体工商户法人代表征信报告,初创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单位征信报告。

(三)湘西自治州创新创业带动就业“310”示范典型申报表(见附件3)、创新创业示范典型评审计分表(见附件3-1、3-2、3-3 )及佐证材料。

(四)材料整理和装订具体要求见附件2 。

五、评选流程

(一)时间安排。评选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现场路演,由项目的第一创始人进行路演展示。此次评选共分为三个小组,分别为民营企业、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相关专家评审打分,路演得分小组前三名进入第二阶段。创业示范县、创业示范乡镇(街道)、创业示范社区(村)不参与路演。

第二阶段为资料初审阶段,会同专家服务团、财政、纪检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初审。资格审查贯穿评选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申报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情形,将取消评选资格。

第三阶段为现场核查,通过现场核实评选项目的经营状况、社会价值、社会效应等情况进行基础评分。

1、11月8日,根据申报对象PPT制作、路演技巧等项目介绍内容进行打分,每个申报项目根据成绩进行排位,前两名进入第二天的实地考察环节。(评比现场采取“5+1+1”模式,项目路演5分钟,评委提问1分钟,打分1分钟)。

2、11月9 日,安排两天时间对入选对象进行实地考察。

(二)评选顺序。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参赛选手的顺序。

(三)结果公示。根据最终的成绩进行排位、公示。

六、工作要求

1.严格选拨推荐。评选推荐坚持自愿申报、择优评选原则,评选推荐过程做到严格审核、公平公开公正,认真核实申报对象情况,不私自降低评选条件,按规定核准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严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禁止任何违规违纪情况发生。龙山县全民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县市初评环节业务指导。

2.落实跟踪服务。要积极加强和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一次性奖补资金足额到位。同时,创业创新指导服务中心要积极落实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加强对认定示范典型的跟踪服务,促进其良性持续发展。

龙山县“310”项目、“1510”项目评选活动由龙山县全民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负责,由龙山县创业创新指导服务中心具体实施。

“310”项目附件清单

“1510”项目附件清单

联 系 人:向梅

声明

版权声明 1、本站文章为原创请勿转载盗用 本站少部分学习教程、软件等仅限用于学习体验和研究目的;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QQ 5959693 马上删除

排行榜
关注我们

扫一扫关注我们,了解最新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