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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龙创业 阅读:492 2023-11-15 21:03:49 评论: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节 前 言

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位于广西南部。市辖区河系发达,河流众多,内陆水域丰富。良好的区位和丰富的渔业资源为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提供了优越的条件。近年来,南宁市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优势水产品养殖,渔业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产业之一。与此同时,水产养殖业也面临着资源、环境、市场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亟待科学规划。

为合理开发和利用渔业资源,强化水产养殖业的规范化管理,实施资源的有效配置,有效保护养殖水域生态环境,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南宁市渔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等规定,特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初次编制于2011年,于2015年、2019年两次进行修订。

第二节 规划编制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地方法规

1.《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

2.《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三)部门规章

1.农业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

(四)规范性文件

1.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

2.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

3.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

4.农业部《关于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意见》

5.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科学技术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加快推进广西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6.《南宁市水功能区划》

第三节 目标任务

(一)规划期限

原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修编规划基准年为2018年,适用期限为2019—2030年。

(二)规划目标

进一步明确渔业养殖水域功能区域范围,依法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稳定水产养殖面积,合理调整养殖生产布局,严格控制养殖容量,保护和改善养殖水域生产环境,保护养殖者的合法权益,为完善以养殖证制度建设为核心的水产养殖业管理制度提供保障,促进南宁市水产养殖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

(三)重点任务

1.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明确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域范围,指导养殖生产布局。

2.根据南宁市水域滩涂现状,合理调整和规划养殖生产布局,促进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3.有效保障养殖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养殖水域。

4.适度调控养殖规模,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第四节 基本原则

(一)尊重历史,立足现实的原则

将已经养殖的水域纳入规划,实行“大稳定,小调整”的战略。

(二)科学规划,生态优先的原则

坚持资源开发利用与水域环境保护相结合,生态保护优先,根据水域资源现状确定养殖容量及制定规划,加强水域环境保护。非渔业用水区河段水域、具有饮用水功能的水库水域、现状达不到养殖水质标准的水域和相关规划中已明确不具有养殖功能的水域不列入养殖功能区,对水资源做到充分保护。

(三)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的原则

根据规划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技术等外部条件的影响,因地制宜地进行养殖布局规划,并体现区域特点。充分发挥规划对水域功能的定位作用,做到水域使用功能明确,产业布局合理,同时,将规划与调整结合起来。通过规划的实施,对不符合区域布局的养殖场所进行调整。

第五节 规划范围

本规划中的养殖水域滩涂是指南宁市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的全部国有和集体水域,包括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滩涂。

第二章﷒ 养殖水域利用评价第六节 水域承载力分析

(一)水域资源状况

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位于广西南部,地理位置处于北回归线以南,介于东经107°45′~108°51′,北纬22°13′~23°32′之间,全市辖横县、宾阳、上林、马山、隆安等五县和武鸣、兴宁、江南、青秀、西乡塘、邕宁、良庆等七城区,行政区域面积2.21万平方公里。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南宁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10.84万公顷。

图1南宁市行政区划图

1.江河

南宁市辖区河系发达,河流众多,集水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有69条,地表水资源丰富,多年平均水资源量139.9亿立方米,约占广西地表水资源总量的7.2%,人均拥有可利用水量约2000立方米。其中流域集水面积在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郁江、右江、左江、武鸣河、八尺江、清水河、良凤江、香山河、东班江、沙江、镇龙江等39条。河水属低矿化弱碱性水,适用于饮用、养殖和农田灌溉。

2.水库

全市共有在册登记水库748座(不含凤亭河、屯六水库),其中大型水库3座,中型水库26座,小(1)型水库207座,小(2)型水库512座。全市水库总库容26.28亿立方米。

3.池塘

全市养殖池塘水域面积约0.84万公顷;

4.地下水

全市境内地下水资源丰富,市辖区多年平均地下水量模数为每平方公里11.10万立方米。

(二)自然气候条件

南宁市属亚热带季风区,阳光充足,雨量充沛,霜少无雪,气候温和。年均气温为21.7℃,冬季最冷的1月份平均气温为12.8℃,夏季最热的7月份平均气温为28.3℃。多年平均降雨量在1241~1753毫米之间。多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为109.2千卡/平方厘米,年平均最大辐射总量为126千卡/平方厘米、最小辐射总量为98千卡/平方厘米,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797.9小时。全市主要江河高水位多出现在6—9月,低水位常出现在冬春季节。

总体上看,南宁市具备适合水生生物生长繁衍的良好条件。

(三)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1.浮游生物和底栖动物

全市淡水水域浮游植物主要有硅藻、绿藻、蓝藻等,浮游动物主要有桡足类、枝角类、轮虫和原生动物等,底栖动物主要为淡水壳菜、三角帆蚌、背角无齿蚌、佛耳丽蚌、蚬、河蚬、萝卜螺、田螺等。

2.鱼类

全市江河鱼类品种主要有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鲤鱼、赤眼鳟、翘嘴红鮊、鲂、鳊、光倒刺鲃、倒刺鲃、三角鲤、鲫鱼、泥鳅、胡子鲶、鲶鱼、斑鱯、黄颡鱼、斑鱧、月鱧、大刺鳅等一百三十余种。

3.其他水生生物

全市江河水域甲壳类主要有日本沼虾、细足米虾、毛蟹等品种;贝类主要有三角帆蚌、背角无齿蚌、佛耳丽蚌、蚬、河蚬、萝卜螺、田螺等;两栖类有虎纹蛙等;爬行类有中华鳖、黄喉拟水龟等多个品种。

(四)水域环境状况

根据《南宁市2017年环境状况公报》,我市2017年水环境情况如下:

1.主要江河水质

按年均值评价,南宁境内左江、右江、武鸣河、邕江、郁江等主要江河总体为Ⅱ~Ⅲ类水质。左江上中、右江雁江、右江支流武鸣河叮当、邕江老口、水塘江、蒲庙、郁江六景、平朗、南岸、清水河廖平桥10个断面Ⅲ类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总体水质类别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其中除水塘江、蒲庙、郁江六景断面水质为Ⅲ类外,其余7个断面水质均为Ⅱ类。

2.主要湖库水质

按年均水质评价,2017年,大王滩水库、西津水库水质年均水质均能达到相应的水质考核目标。其中,大王滩水库水质为Ⅲ类,与上年持平。西津水库水质为Ⅱ类,与上年持平。我市8个备用、规划水源水质均达标。其中,天雹水库、峙村河水库、西云江水库、凤亭河水库水质均为Ⅱ类,龙潭水库、大王滩水库、老虎岭水库、东山水库水质均为Ⅲ类。按营养状态评价,我市8个备用、规划水源水库均为正常的中营养状态。与上年相比,龙潭水库、天雹水库、西云江水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均有所下降,其余5个水库均略有上升。

3.地下水水质

2017年南宁市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共36个。良好级水占6.25%,分布于上灵1队,分布面积约;较好级水占37.5%,分布于乐洲1队、乐洲4队、乐洲17队、三津大队、动物园、老口矿泉水厂,分布面积约;较差级水占56.25%,分布于石埠片区的部分地区和北湖、南湖、西郊、江南及沙井广大地区,分布面积约。在较差级水中,有pH值、铁、锰、氨氮、亚硝酸盐氮等项目超标。原因是南宁盆地为红黏土地区,地区土壤偏酸性且土壤中铁、锰离子含量高,在雨水入渗补给地下水过程中,酸性物质、铁和锰溶解于地下水使浓度增加;氨氮、亚硝酸盐氮等由于农业长期施肥,造成土壤中该类离子含量高,在雨水入渗补给地下水过程中,溶解于地下水使浓度增加。

(五)水域承载力评价

据统计,南宁市现有水域面积10.84万公顷,其中可养水域面积约3万公顷。2018年,已养面积公顷,占可利用面积的67.94%,其中池塘养殖面积8436公顷,山塘水库养殖面积公顷,河沟养殖面积1350公顷,其他养殖面积390公顷,水产品总养殖产量21.9144万吨。平均亩产约614公斤/亩(不计河沟养殖),同地理环境、纬度、养殖面积与南宁市相近的广州市相比(2016年),平均亩产低约377公斤/亩,因此从养殖空间及养殖密度来说,南宁水产养殖都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第七节 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一)水产养殖发展现状

南宁市水产养殖业近年来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特别是在“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对水产养殖业的投入不断增加,渔业生产者开发养殖生产积极性高涨。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推进渔业产业化经营,全市水产养殖业的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和支撑体系建设明显加强,养殖水域滩涂利用率明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养殖效益不断提高,水产健康养殖工作不断推进,养殖环境明显改善。2018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2.0381万公顷,养殖水产品总产量21.9144万吨,淡水产品总产量位居全区之首,渔业已成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中一个重要的优势特色产业。

表一 南宁市2018年渔业生产情况统计表

一、淡水水产养殖面积(公顷)

二、水产品总产量(吨)

合计

淡水捕捞

淡水养殖

主要品种产量

合计

池塘

水库

河沟

其它

小计

青鱼

草鱼

鲢鱼

鳙鱼

黄颡鱼

罗非鱼

鲶鱼

鮰鱼

.7

8436

.7

1350

390

.5

.5

2128

924

4517

2762

图2 2018年南宁市渔业养殖面积示意图

图3 2018年南宁市渔业主要养殖品种产量示意图

1.池塘养殖

池塘养殖是南宁市渔业的主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通过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全市池塘养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由过去的单纯追求产量型,逐步向品种优良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优质化方向发展。2018年全市池塘养殖面积0.8436万公顷,产量8.9472万吨。池塘养殖品种主要是四大家鱼、黄颡鱼、罗非鱼、斑点叉尾鮰、鲶鱼、鳖等。

2.水库山塘养殖

水库山塘养殖是南宁市传统的水产养殖类型之一。2018年全市水库山塘养殖面积1.0205万公顷,产量7.9607万吨。养殖的品种主要是四大家鱼、鲤鱼、鲮鱼,罗非鱼、斑点叉尾鮰等。养殖方式包括直接投苗养殖和网箱养殖。

3.河沟养殖

南宁市河系发达,河流众多。2018年养殖面积0.135万公顷,产量4.1783万吨。河沟养殖的主要方式为网箱养殖和河沟拦网养殖。主要养殖品种为罗非鱼、斑点叉尾鮰、黄颡鱼、鲶鱼、光倒刺鲃、赤眼鳟、四大家鱼等。

(二)区域经济发展方向

根据广西“十三五”渔业发展规划区域布局规划,南宁位于“一带三区”中的连片池塘生态养殖区。本区域渔业资源条件优越,产业基础好,渔业经济发达,其中,南宁市池塘面积占全区的10.3%,水产品产量占全区养殖量的8.9%,是广西现代渔业发展核心区、将作为水产养殖主导区加速发展,发挥保障水产品有效供给、促进渔民增收的核心作用。区域发展将以稳定现有池塘面积为基础,以挖深改造、扩展空间为重点,全面推进池塘设施化、生态化改造。产业发展重点发展罗非鱼、斑点叉尾鮰、鲈鱼、鳜鱼、光倒刺鲃、黄颡鱼、淡水虾类以及龟鳖等地方特色品种、优势品种养殖和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充分延长水产养殖产业链,不断提高水产养殖价值链。

(三)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水产品是优质蛋白,它具有低脂肪、低胆固醇、易消化等特点,并富含能软化血管、降低心血管发病率的不饱和脂肪酸DHA、EPA。食用水产品有利于改善人们的营养结构,增进健康,水产品将成为人类重要的健康食品来源。据有关机构分析,我国人口还要增长10多年才达到顶峰,若按人均占有量50公斤计,全国还需要增加水产品3000多万吨。同时,世界海洋捕捞量呈持续下降的趋势,我国水产品出口将会不断增加。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优质鱼产品的需求大幅增加,水产品的质量和食用安全倍受人们关注,绿色、有机水产品的需求量不断扩大,优质鱼产品市场发展前景广阔。特别是随着罗非鱼加工产品的多样化,以罗非鱼和斑点叉尾鮰条冻或冻鱼片为代表的淡水鱼加工产品的国际市场需求量将逐步提高。以休闲垂钓、水上渔家、观赏渔业为代表的休闲渔业是渔业开发利用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渔业发展的潮流,已成渔业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1.水域滩涂资源开发仍有较大的空间

据统计,南宁市现有水域面积10.84万公顷,其中可养水域面积约3万公顷。2018年,已养面积公顷,占可利用面积的67.94%,已开发养殖的水域,大部分属粗放型,产量、质量和效益均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南宁市养殖水产品平均亩产约614公斤/亩.年(不计河沟养殖),同地理环境、纬度、养殖面积与南宁市相近的广州市相比(2016年),平均年亩产低约377公斤,因此从养殖空间及养殖密度来说,南宁水产养殖都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可利用增养殖开发的生物资源较丰富

南宁市淡水生物资源丰富,品种繁多,据调查,全市包括鱼、虾、贝、蟹及两栖、爬行类等水生生物200余种。但目前开发利用还比较少,面临保护与开发双重任务。因此,供增养殖的生物资源开发潜力还很大。

3.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与推广为水产养殖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

引进国内外水产养殖名优新品种、新技术,调整和优化水产养殖产品结构、提高养殖素质,是水产养殖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多年来,南宁市从国内外引进移植了许多水产养殖名优新品种,如罗非鱼、斑点叉尾鮰、罗氏沼虾、克氏原螯虾、加州鲈、巴沙鱼等,引进的气动式循环水、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等技术模式均带动全市渔业发展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4.基础设施的的改造与完善为水产养殖业拓展了发展空间

近年来,南宁市通过实施渔业产业提升项目改造,建立了一批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自治区级水产良种场、渔业核心示范区等,全市渔业基础设施得到了改善,养殖产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为全市渔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第八节 养殖水域开发总体思路

按照“布局结构优化、产业功能突出、可持续发展”的养殖水域滩涂开发的总体思路,坚持生态统领渔业发展,统筹兼顾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和渔农民增收,对于禁止养殖区范围内的水产养殖水面应逐步退出,严禁在基本农田尤其是粮食功能区内新开挖池塘养殖。对于养殖区内集中连片的池塘养殖水面,推动其走规模化养殖小区发展之路,建立配套的污染物减排措施,科学规范养殖行为;对于不连片的低、小、散池塘养殖水面,逐步引导其配套尾水处理设施,降低点源污染;对于生态养护区的养殖水面,以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为首要目标,在确保水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的前提下,推进渔业增殖和科学捕捞。

第三章﷒ 养殖水域功能区划第九节 功能区划概述

根据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养殖水域区域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

第十节 禁止养殖区

结合南宁市实际情况,将部分区域划分为禁止养殖区。该区域内仅允许渔业资源的增殖放流,禁止从事渔业养殖。禁止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基地由县(区)级人民政府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对因公共利益需要退出的水产养殖场所,由所在县(区)人民政府依法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养殖渔民生产生活。禁养区划定原则如下:

1.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作为城市应急水源保护区、战略备用水源的水源保护区。包括但不限于大王滩水库、凤亭河水库、屯六水库、那板水库、龙潭水库、天雹水库、龙门水库、峙村河水库、西云江水库、老虎岭水库、东山水库、马峦江水库、英雄水库、那久水库、帽子岭水库(I)等列入或规划作为饮用水水源、城市应急水源、战略备用水源的水库。

2.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范围内。

3.不具有渔业用水功能或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河流,包括但不限于左江、右江、邕江、郁江、武鸣河、清水河、石灵河、石埠河、西明江、可利江、心圩江、二坑溪、朝阳溪、竹排冲、那平江、四塘江、马巢河、凤凰江、亭子冲、良凤江(水塘江)、良庆河、楞塘冲、八尺江、大岸冲。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宜开展水产养殖的区域。

5.各县、区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水产养殖禁养区。

具体禁养区域见附件1。

第十一节 限制养殖区

结合南宁市实际情况,将部分养殖水域划分为限制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规模按2018年底现状控制,禁止新建或扩建水产养殖项目,该区域内的水产养殖活动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具体限养区域见附件2。

第十二节 养殖区

结合南宁市实际情况,将其余宜渔水域划分为养殖区。养殖区面积原则上应保持稳定,养殖区养殖水域分为池塘养殖功能区、水库山塘养殖功能区,该区域内的水产养殖活动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具体许可养殖区域见附件3。

(一)池塘养殖功能区

到2030年,全市规划面积为0.93万公顷,比2018年增加900公顷,同比增10%。规划区域为全市各县、区(开发区)。鼓励充分利用宜渔水域、荒地发展渔业养殖,保障市民菜篮子需求。池塘养殖功能区主要以四大家鱼、罗非鱼、斑点叉尾鮰、黄颡鱼、鳜鱼、光倒刺鲃、加州鲈、巴沙鱼、淡水虾类、鳖以及名、特、优、新品种养殖为主,该功能区主要发展高效、生态、健康养殖。

(二)水库山塘功能区

到2030年,全市规划面积为1.258万公顷,比2018年增加2375公顷,同比增23.2%。规划区为各县、区(开发区)。鼓励在宜渔水库开展大水面渔业增殖,在保障好水质环境的基础上,保障市民菜篮子供应。水库山塘养殖功能区主要以四大家鱼、罗非鱼、斑点叉尾鮰、赤眼鳟、光倒刺鲃以及名、特、优、新品种养殖为主,该功能区主要发展生态、健康养殖。

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十三节 加强组织实施 水域滩涂是广大渔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是广大渔业生产者的基本权利,做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以及发证登记工作,是对养殖水域滩涂实施依法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渔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切实维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制度建设工作,加强对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订和实施的领导,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工作到位,认真做好养殖证发放工作,充分保护和调动广大渔农民群众从事水产养殖生产的积极性,保护好渔业环境,科学利用养殖水域滩涂发展养殖生产,从而促进渔区稳定、渔业发展、渔民增收。渔业、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障本规划顺利实施,到2022年,国有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率达100%。第十四节 强化监督检查

法定开展水产养殖的空间仅为本规划确定的养殖区,其功能和地位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更改性质和变动用途。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应强化渔业行政管理,进一步健全基层渔业管理体系,通过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水域滩涂规划联动响应机制,创新监督检查新模式,掌控辖区养殖水域滩涂的开发利用动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养殖现象。

第十五节完善生态保护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对渔业养殖的监管和养殖污染防治宣传力度,提高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大对渔业环境的监控力度,加强渔业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通过加强渔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积极探索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模式,实现渔业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第十六节 其他保障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保障专项执法、增殖放流、渔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等工作有序推进,加大对生态高效水产养殖、水产加工、物流和休闲渔业等投入力度,促进全市渔业不断升级。

(二)加强队伍建设

完善各级渔政队伍建设,壮大基层渔业力量,注重基层一线人才培养和使用,加强渔业科技创新队伍,完善科技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加强系统干部交流,逐步优化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勤政廉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渔业管理和渔政执法铁军。

(三)营造良好氛围

借助媒体力量,多途径、多角度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将“合法养殖”理念、管控要求和监督方式广而告之,弘扬守法生产、诚信经营典型,聚焦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市民主动参与保护渔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

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七节 关于规划效力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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