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经验:江宁开发区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

三龙创业 阅读:436 2024-01-14 09:04:18 评论:0

1. 南京市政府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资助,其中对世界顶尖人才,给予300-500万元项目资助;对领军人才,给予100-200万元项目资助;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择优给予50-100万元项目资助。

2.江宁区对高层次创新人才5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高层次创业人才给予5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特别优秀的给予100万元,同时再给予2-10万元的首次贷款贴息扶持。

3.向江宁区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提供办公场地1-2年免房租的优惠。

4.对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所实施的项目通过评审的,将由江宁开发区推荐的风险投资公司给予不少于风险投资基金首次投资总额10%的配套投资。

5. 对每年确定的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给予首次购车购房以及生活津贴的补助。

6. 向已落户和新引进江宁区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给予工商注册、户籍准入、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一站式”服务。

7. 南京市对年销售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所拥有的国家或省级自主创新产品,将该产品新增增值税形成的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补助。

8. 对企业具有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自主知识产品,销售收入达到一定规模和要求的,将给予一次性资助100万元。

9. 对新建和引进符合我市产业应用方向,且成果就地转化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对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实现升级的,给予300万元的资助。

10. 企业新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等,科技成果就地应用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11. 分别给予国家级和省级认证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和100万元。

12. 对南京市企业搭建六类共性平台,给予建设配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给予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200万元的建设补助。

13. 凡纳入全市重点投资项目计划的关键性项目,对设备购置、技术引进等,给予不低于200万元的补助。

万元创业好项目_万元以下创业项目_10万元以内创业项目

14. 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的主导制订国际、国家标准的牵头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新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15. 对新认定的年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成长型科技企业,并且研发投入达到比例的,将给予企业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16. 对南京市年度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5亿元、1亿元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经营团队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进入全国年度软件业务收入百强、全省年度软件业务收入前20名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每家企业经营团队20万元、10万元奖励。

备注:

①南京市“4+8+8”重点产业

4大支柱产业:电子信息、石化、钢铁、汽车;

8大新兴产业:风电光伏装备、电力自动化与智能电网、通信、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轨道交通、航空航天

8大现代服务业: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金融保险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旅游会展业、文化创意产业、商务服务业、商贸流通业。

②江宁区“2+3+5”重点产业

2个支柱产业:汽车制造及零部件,电子信息;

3个新兴产业:新能源、智能电网和航空航天;

5个特色产业:软件及服务外包、物流、旅游、文化创意和高端商贸

(以上政策由产学研产业中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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