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佛山职校兼职教师将不少于两成 非遗传人也可受聘

三龙创业 阅读:423 2024-01-07 22:02:50 评论:0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昕宇)昨日,记者从佛山市教育局获悉,《佛山市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实施。根据办法,2020年年底前,兼职教师占学校教师总数不低于20%,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或省级传人也可被聘为兼职教师。

根据要求,各区应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动态管理教师编制,2020年年底前,通过区内统筹调配、退休消化等逐步调整教师结构,将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调整到按核定编制的80%实际配置,兼职教师占学校专兼职教师总数不低于20%,原则上不超过30%。

据了解,职业学校通过对口合作企事业单位选派或面向社会聘请的方式聘请兼职教师。选聘兼职教师的,由职业学校与选派单位签订选派协议;面向社会聘请的兼职教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由职业学校与兼职教师本人签订工作协议。值得注意的是,兼职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技师以上等级职业资格,特殊情况也可以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或省级传人。

在薪酬方面,兼职教师课酬可参照同级同类学校在职教师人均课酬标准确定,特殊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可参照同级专家讲课报告费标准高薪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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