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布:兴隆县人民政府 公告公示 2021年兴隆县农业特色产业巩固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三龙创业 阅读:439 2023-12-14 01:05:30 评论:0

为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帮扶工作,进一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小区周边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按照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特色产业巩固提升专项”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小区周边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情况分析(一)基本情况

兴隆县易地扶贫搬迁涉及12个乡镇,共建设集中安置小区、安置点23个。涉及1025户3385人,其中建档立卡659户2109人,同步搬迁366户1276人。12个易地安置区在建设之初,均配备了产业园区(基地),在脱贫攻坚期内发挥了较好的效果。2021年,经前期摸底,乡镇申请,我局综合考虑后,决定2021年在大水泉镇、大杖子镇、李家营镇三个镇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配套实施农业特色产业巩固提升项目

三个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共安置易地搬迁户80户238人,其中建档立卡66户191人,同步搬迁14户47人。为增加这些搬迁人口经济收入,并综合考虑三个配套产业园区(基地)的农业特色产业基本情况,选择三个园区(基地)实施特色产业项目,增加易地搬迁户经济收入。

(二)必要性1.项目建设是解决易地搬迁户经济收入的需要

经过几年来的扶贫攻坚,搬迁的贫困户基本实现脱贫,但是极少数部分老、弱、病及残疾户,仍然在脱贫线的边缘,且经济收入薄弱,一旦失去政府扶贫补助或兜底补助,将会造成返贫的风险。为了不使这部分脱贫户返贫,通过实施特色农业产业项目,提升产业园区(基地)带贫能力,让一部分人有可靠的经济收入,达到稳定脱贫不返贫的目的。

2.项目建设是提高易地搬迁户劳动成就感的需要

扶贫先扶志,让有劳动能力的脱贫群众在劳动中提高技能、增加收入,在工作中体现价值、增强自尊,是从思想根源上进行扶贫。以产业园区(基地)为载体,把易地搬迁人口吸收到产业发展的链条中,使他们劳动致富、光荣脱贫,同时增强成就感和创造美好生活的自信。项目建设可帮助脱贫户打开劳动思想思路,激发他们劳动致富信心,从而实现精准脱贫、可持续脱贫。

3.项目建设是“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需要

三个搬迁安置小区共有易地搬迁建档立卡户66户。这些建档立卡户大多是因为照顾家庭、年龄较大、身体较弱等原因,不能到外地打工挣钱而致贫,而产业园区(基地)需要各种劳动力,且工作劳动强度不大,不受男女、年龄等限制,项目建设解决了当地易地搬迁建档立卡户零距离就业问题,因此,项目建设实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需要。

(二)有利条件1.项目区产业基础好

三个项目区均有基础设施完善的产业园区或基地,脱贫攻坚期内积累了大量的特色产业生产经验。其中大水泉宝地村拥有精品果园、药材基地等生产基地800余亩;李家营栾家店村拥有精品桃园基地300余亩;大杖子车河梁村山楂制品公司主要生产山楂系列产品品种20多个。这些产业园区(基地)直接吸纳当地劳动力300多人,每年带动脱贫户150多户增收。

2.项目地水、电、路设施齐全

三个项目区附近周边水源没有污染,并且地下水资源较为丰富、水位较浅,并且地下水质良好。电力设备安装方便,村级水泥公路直接通到产业园区(基地),三个项目区所在的村均实现组组通和户户通,项目建设地交通十分便利。

3.项目实施主体信誉良好

项目实施主体经营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服务成效显著、产品质量安全、带动能力突出、社会声誉良好。

4.当地政府大力支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

2016年以来,我县按照“林果+”产业扶贫模式,围绕林果这一主导产业,积极发挥政府对行业的引导作用,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奖补配套”的方式,不断壮大基地规模、延伸产业链条,全县传统主导产业不断提质升级,特色新兴产业取得长足发展。把贫困户收入和龙头企业、合作社挂上钩,将贫困农户嵌入“产加销”全过程,在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同时,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5.项目前期条件齐全

一是项目建设利用是前期已经发挥脱贫攻坚作用的产业园区和基地,土地不属于基本农田,项目建设土地条件具备。二是项目均为产业园区(基地)急需解决的实际困难,并前期已经完成项目初步概算。能够确保项目按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

二、项目实施

(一)实施目标

通过实施农业特色产业巩固提升专项项目,支持3家易地扶贫搬迁小区周边经营主体及配套的产业园区(基地),重点支持农业特色产业生产及其产品加工项目配套设施设备。增加新品种基地30亩,带动易地搬迁农户35户,其中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15户。同时示范带动项目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产业园区(基地)改造提升,提高产品质量,巩固提升农业特色产业可持续性和带动能力。逐步做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

(二)项目建设内容

1.冯华果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苹果采摘园项目

购买建设采摘园步道原材料,建仿古木休闲采摘观光长亭,配套安装农产品展示柜、广告宣传牌等。预计项目资扶持金26万元。

2.栾家店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桃园新品种引进项目

在合作社的230亩桃生产基地中引进油橎等新品种,购买树苗4400株以上,预计项目扶持资金25万元。

3.承德亿美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配套设施购置项目

承德云灵山食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山楂系列产品,有山楂系列产品品种20多个,脱贫攻坚期内带贫成效显著。计划购买叉车2台,项目扶持资金24万元。

(三)资金支持对象、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

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巩固提升项目资金75万元,全部为财政专项资金。

1.支持对象。支持冯华果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栾家店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承德亿美达食品有限公司3家经营主体配套的产业园区(基地),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生产,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或购买产品加工配套设施设备或开展农产品展示营销。

2.补助环节。根据省厅农业特色产业巩固提升方案中的补助环节,确定我县项目补助环节2个,一是支持产业园区(基地)开展农业特色产业生产,包括设施设备配套建设、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农产品加工配套设施建设;二是支持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及展销活动,包括农产品采摘设施配套建设。

3.补助标准。项目资金75万元,用于3家易地扶贫搬迁小区周边经营主体及配套的产业园区(基地),按照产业园区(基地)申请建设内容进行扶持,单个园区(基地)对应的项目实施主体原则上扶持25万元,可根据实施主体申报的建设内容进行调整,但单个园区(基地)对应的项目扶持资金最高不能超过29万元。

4.补助方式。采取“先实施后补助”的方式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补助,

(四)项目实施进度

1.2021年6月底前,制定县级项目实施方案。

2.2021年7月—2022年5月底,县农业农村局和项目实施主体所在乡镇指导项目实施主体做好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和项目实施工作。

3.2022年5月底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项目验收并完成资金拨付。

(五)检查验收及资金拨付

1.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省定扶持资金额度和使用方向、重点扶持环节,结合我县易地搬迁小区周边产业基地发展实际情况,通过项目实施主体申请,乡镇审议,实地调研,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扶持的项目实施主体和扶持额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经市级审核后确定,报省厅备案并在县政府门户网公开。承担项目的合作社要按照自身实际需求,明确发展思路,找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准。

2.县级总结验收。各项目实施主体2022年5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并准备项目验收相关材料,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验收工作(验收表见附件),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总结工作情况,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建立并完善项目实施档案。

3.资金拨付程序。按照“先完成先拨付”原则兑现资金拨付。单个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申请验收,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主体提供资金拨付申请、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向农业农村局报账拨付。

(六)绩效评价

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项目工作总结,总结项目实施模式和经验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同时按省、承德市要求落实好项目绩效自评价,包括绩效目标及效果分析等。通过该项目实施,支持3家易地扶贫搬迁小区周边经营主体,增加新品种基地30亩,带动易地搬迁农户35户,其中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15户获得经济收入。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一是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项目建设小组,负责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同时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报、部门协调、项目督导、竣工验收等工作。建设小组组长由局长兼任,成员由产业扶贫办、发展规划股、农业技术推广站、蔬菜站、财务股和乡镇分管等相关人员组成。二是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出拟扶持的经营主体和扶持额度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主体所在乡镇也要安排专人负责,与县农业农村局共同指导、监督承担项目的经营主体进行项目实施工作,对项目进行验收,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二)项目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和项目实施主体所在乡镇应当加强对农业特色产业巩固提升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一是每季度末将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项目主管单位。二是做好项目实施总结。项目终了,要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于2022年5月底前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项目实施总结报告。三是要做好项目信息填报工作。每月10日前登录河北省农业财政项目管理信息系统(:81),填报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

四、项目效益(一)经济效益

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增加新品种基地30亩,带动15户以上年增加经济收入3000元以上。

(二)社会效益

项目可以吸纳易地搬迁脱贫户进入园区务工就业,增加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小区脱贫人口的经济收入,从而带动安置小区脱贫人口发展产业,形成持续稳定的脱贫现状。

2021年兴隆县

“农业特色产业巩固提升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凌国东 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王晓艳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梁丽红 农业农村局产业办

赵金凤 农业农村局财务股

揣小琴 农业农村局项目监督审计股

孙鸿鹄 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股

张国明 农业农村局蔬菜站

丁志军 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站

郭志强 大水泉镇党委副书记

刘春华 大杖子镇党委副书记

祁建春 李家营镇副镇长

主要负责: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兴隆县农业特色产业巩固提升项目验收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实施主体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农业农村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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